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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出嫁的独生女,户口没迁的情况下可以分田吗

  我不确定法律上是怎么说的、但是我之前好像听说过这类问题、应该是可以的?

出嫁独生女户口迁到男方家,独生女是否有

  继承遗产之前必须清偿0054被继承人生前的债务,   继承按优先顺序主要有以下方式:   1.遗赠扶养协议。如果你父母和别人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则遗产首先按协议约定的数量给别人。   2.遗嘱,如果你父母有遗嘱对财产进行分配,是应该执行遗嘱的、如果有两种遗嘱,一种是经过公证机关6513公证的!一种没有,那么应该优先执行经过公证的遗嘱,如果有两个都没有经过公证的遗嘱。那么优先执行后一个遗嘱!   3.法定继承、没有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或者执行协议和遗嘱后还剩有遗产,则进入8682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父母!子女。子女包括养子女和继子女(拟制血亲关系)!在进行法定继承的时候,要考虑赡养义务的履行情况、   因此。你是否出嫁。户口迁到男方与继承遗产没有关系。但是。你必须重视你父母的赡6183养问题!如果你赡养不周,他们是可以按1项和2项对财产进行处分的!,

独生女出嫁后户口没有迁出,生产队年终分配不给钱对吗?

   独生女和非独生在此情况下没有区别、   外嫁女出嫁后是否应享受娘家村集体的利益分配待遇,关键要看外嫁女是否具有娘家村集体的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具有娘家村的农村户口是具有经济组织成4068员资格的标志,也是一判定依据!但这非绝对、如外嫁女在出嫁地已分配到土地并享受出嫁地村集体成员的相关待遇。则已失去娘家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江苏启东关于父母双亡独生女离婚后户口可以迁回吗

  首先!由于各地户籍政策的不同、关于当事人在离婚后的户口问题、没有准确和细化的规定、当事人。应该根据自己的状况结合当地的户籍政策想办法,   其次。从原则上讲。双方在离婚后!户口在一个户口本上会有很多不便。当事人有权利选择分户或者将户口迁出!但是。这种权利并不是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必须符合迁入地的户籍政策!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9315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再次、公安机关作为户籍的管理机关!当事人有权直接到公安机关了解户籍政策,公安机关有告知的义务。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规定、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农村独生女有哪些政策?对于父母已死,已出嫁的农村独生女,又否能继

  不能、   农村宅基地和责任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不是个人财产,是不能继承的(与女儿是否出嫁没有关系)!   责任田是集体分给本村农户承包的。承包人去世,责任田尚在承包期内。与承包人在同一户口簿上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其家庭成员续包,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发包方收回再分配,   《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独生女父母可以跟着女方一起把户口迁入男方不?

  去男方迁入地的派出所户籍管理处咨询、   如果他们同意迁入接收。    那么就可以随迁!,

独生女打一字?

  宝 这个会对吧?

我是国营农场户口,爸爸耕地岗位退休后,儿子能继承爸爸耕地岗位吗?

  不可以、现在已经实行了聘任制!早就取消接班顶替的的制度了。接班顶替是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初期的特有制度。   一!接班:   1、就是父母退退休后?由其子女办理手续、进入父母原工作单位上班。顶替空下来的名额!但不一定要继续做父母原来的工作,   2。这种方式既可解决职工子女的就业问题、又可解决单位的缺员问题,   3、特别是在20世纪七十年代末期、3010随着上山下乡制度废除,社会上出现了大量待业青年!为了解决子女就业、6013接班之风愈演愈烈、   4!随着用工制度的改革。到了八十2850年代末期!接班制度逐步取消!   二!聘任制:   1,是指用人单位通过契约确定与人员关系的一种任用方式,又称聘用合同制、是相对委6145任制而言的!   2,一般的做法是由用人单位采取招聘或竞聘的方法!经过资格审查和全面考核后!由用人单位与确定的聘任人选签订聘书!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和受聘人员职责,待遇,聘任期等、,

独生女(打一字谜)?

  姓:只生女,,

我是独生女,结婚了,不想把户口迁到南方家去,但我想把户口和父母分

  结婚后。户口是否迁移都是可以的:   1、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6条的规定、每个公民都可以在一个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为常住人口!   2,在当事人符合户口所在地的分户政策的前提下。分户的手续及资料!当事人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一、根据《中华3669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分户需满6046足以下条件:   1、本人成年且经济独立。   2!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之间与父母之间不分户、   3、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4!乡!村。组同意分户的证明、   二!如确实需要分户、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乡3247村组同意分户的三级证明,证明上需加盖公章。加签经办人姓名、   2,4849以本人名义提出分户申请、并提供本人签名的分户申请书,   3。本人的房屋产权证明(农村建房审批表或房产证)、   4!到民政部门申请1210房屋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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