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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期间患了职业禁忌症,公司有权利和我解除劳动合同吗?

  员工患有职业病禁忌,单位需要为员工调换岗位、是不能直接辞退的!如果以员工不能胜任工作辞退是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的!如果员工还属于试用期,那么单位是可以5862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的,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2701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0238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6316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8615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9207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何谓职业禁忌症? 粉尘作业有哪些职业禁忌症?

  收藏推荐 ,职业禁忌症(oeeupational Co示ra里ndleation)是指人们患有的某些疾病或解剖生理缺陷,当接触某种职业有害因素3464后,可使病情加重或受到某些特定的职业因素作用后,其反应明显早于或严重于普通健康人群而容易发生职业病,以致使患有这些疾病或有解剖生理缺陷的人不适合参加某种有害作业,这些疾病成解剖生理缺陷就叫职业禁忌症,各种有害作业均有其职业禁忌症,如血液疾病是接触苯作业的禁忌症,肝。肾疾患是接触铅,汞作业的禁忌症等、 粉尘作业的职业禁忌症包括有四个方面:①活动性结核病,如各型活动性肺结核以及肠结核、肾结核。骨关节结核等;②慢性肺疾病或严重的慢性上呼吸道和支气管疾病,如明显肺气肿,肺化脓症,肺寄生虫及原虫病以及萎缩性鼻炎。鼻腔肿瘤。支气管嗬息!支气管扩张和严重的慢性支气管炎等,③明显影响肺功能的胸膜?胸廓疾病,如广泛严重的胸膜肥厚。粘连,脚膜炎,包裹性胸膜积液,严垂的先天性或后天性胸廓畸形,④严重的心血管系统疾病,如高血压,动脉硬化、4152器质性心脏病等,!

本人得了职业禁忌症本人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请问有没有赔尝

  如果是因为工作得了职业病就会有赔偿。如果前期6676就有那么就没有!

从单位的角度出发,与员工签订长期劳动合同有什么利弊呢?

  利:1!可以为职工营造稳定的工作状态,免除职工的后顾之忧、可以调动职工的工作生产积极性!保障用人单位的长远发展,   2,可以保留一批技术骨干、避免人才的流失!为用人单位的发展储备技术力量,为用人单位做大做强提供人力资源。   弊:当用人单位需要裁减人员时,订立长期劳动合同的职工更容易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单位处于不利地位!往往会增加经济补偿标准,   《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0262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3302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老板变相克扣员工工资 未签订劳动合同 怎么办?

  你可以保留在公司的相关证据,去当地劳动部门投诉的,!,不签订合同,不交社保。,。他本来就是违法的,

在离开噪声岗位1年后离职是否需要做体检,1年前查出职业禁忌,调离噪声岗位,1年后没有体检公司就解除

  在离开噪声岗位一年后离职!离职前当事人可以要求做体检、一年前查出职业禁忌!6056调离噪声岗位,4525一年后没有体检公司就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是违法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出现法定情形时!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为保护一些特定群7819体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同时又规定在六类法定情形下。禁止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对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规定的理解需注意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本条禁止的是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不禁止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二是本条的3082前提是用人单位不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劳动者具备了本条规定的六种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仍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2861的规定解除!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病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因此当事人这种情况是受到我国劳动合同法的依法保护的,   受到职业病威胁的劳动者以及职业病人是社会弱势群体。非常需要国家的关怀和法律的保障!因此职业病防治法的一个重要特点是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9020益为基本出发点?给予劳动者法律保障!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8772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对未进行离港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第四5342十九条也规定、用人单位在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因此对于以上这两类情况。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和劳动合同法的精神、用人单位一般不得单方解除5685劳动合同!   因此!当事人可以要求单位改正!单位如果不改正,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诉。。

噪声的职业禁忌症有哪些!职业病有哪些?

  7.1噪声   英文:Noise   7.1.1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7.1.1.1目标疾病 职业禁忌证:   (1)各种原因引起永久性感音神经性听力损失(500Hz!1000Hz和2000Hz中0085任一频率的纯音气导   听阈>25dBHL)   (2)中度以上传导性耳聋   (3)双耳高频(3000Hz,4000Hz。6000Hz)平均听阈≥40dB   (4)Ⅱ期和Ⅲ高血压   (5)器质性心脏病   7.1.1.2检查内容   (1)症状询问 重点询问有无外耳道流脓、耳痛!耳鸣!耳聋、眩晕。以及头晕,头痛,多梦。   记忆力减退,睡眠差!心悸。胸闷。胸前区疼痛、多汗、乏力等症状,同时也要询问可能影响   听力的外伤史,爆震史。药物史(如链霉素。庆大霉素、卡那霉素。新霉素、妥布霉素。万古   霉素。多粘菌素!氮芥!卡伯。顺铂,利尿酸!水杨酸类!含砷剂!抗疟剂等),中毒史(如   酒精、烟草、一氧化碳等中毒),1516感染史(如中耳炎!流脑。腮腺炎、流感!耳带状疱疹!伤   寒、猩红热!艾滋病、疟疾。麻疹,风疹。水痘,梅毒等疾病史),遗传史(如家庭直系亲属   中有无耳聋等病史)等   (2)体格检查   a.内科常规检查 注意甲状腺和心血管系统的检查   b.耳科检查 主要是粗听力!外耳和鼓膜的检查。如是否因听力原因影响交谈。双侧耳廓有无畸   形,外耳道有无畸形!狭窄、闭锁!阻塞、鼓膜8932有无穿孔。肥厚。钙化,内陷、粘连、溢液等   (3)实验室和其他检查   a.必检项目 纯音听阈测试!心电图,血常规。尿常规、血清ALT   b.选检项目 声导抗,耳声发射   7.1.2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   7.1.2.1目标疾病   (1)职业病 职业性听力损伤(见GBZ49)   (2)职业禁忌证 噪声易感者(噪声环境下工作1年,双耳3000Hz、4000Hz!6000Hz中任意频率   听力损失≥65dBHL)   7.1.2.2检查内容   (1)症状询问 重点询问有无外耳道流液、耳痛,耳鸣,耳聋,眩晕等耳部症状和噪声接触史等   (2)体格检查 同上岗前   (3)实验室和其他检查   a.必检项目 纯音听阈测试!心电图   b.选检项目 血常规? 尿常规、 声导抗 (鼓室导抗图? 500Hz, 1000Hz同侧和对侧镫骨肌反射阈) 、   耳声发射(畸变产物耳声发射。或瞬态诱发耳声发射)   7.1.2.3健康检查周期 1年   7.1.3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   7.1.3.1目标疾病 职业性听力损伤   7.1.3.2检查内容 同在岗期间、

腰穿的禁忌症有哪些?

  禁忌症   1.颅内压升高患者、   2.休克!衰竭或濒危病人,   3.局部皮肤(穿刺点附近)有炎症者!   4.有出血性疾病的患者!、

单位一放面让我们签劳动合同又让我们签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啥意思?

  单位一放面让我们签劳动合同又让我们签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的意思很明确。是用人单位为了规避解除劳动合同可0589能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可能!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又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存在解除劳动合同纠纷时!用人单位可以以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为由不向劳动者支付合法的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   用人单位的做法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9429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职业禁忌症有没有补偿

  1·职业禁忌症指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6094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   2·如血液疾病是接触苯作业的职业禁忌证!肺结核是接触硅尘作业的禁忌症!视力减退对于机车乘务员;恐高症。8549高血压对于电力工,架子工;高血压、心脏病对于巡道工、调车人员等均属职业禁忌证!   3·如果鉴定是职业禁忌症、可以申请单位或公司经济补偿!这是劳动法赋予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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