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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女子什么时候出嫁 古代女子结婚年龄

  到了及笄的年龄也就是十五岁、便可以结婚了。哪家的6914女孩到了及笄的年龄会有媒人来说亲。说成男方下聘与女方定好婚期就可以出嫁了!古代女子一般结婚较早。有的甚至十二三岁出嫁、不过一般是15-182025岁之间出嫁的居多。望采纳!。

古代女子婚配的称谓有哪几种?例如"元配之类等

  女:   原配夫人,夫人!偏房!续弦、贱内,妻、妾!老婆!姨太太!内人,烧饭的、孩他娘,老太婆,老婆子、……      男:   相公!公子。夫君、郎君,老爷,丈夫、当家的!孩他爹。老头子,死鬼!老不死:的,馋猫!……!

古代女子怎么结婚那么早

  中8628国历史源远流长?朝代在改变、中国古代妇女的地位是否也随着各种社会制度的转变而不断发生变化呢?我们准备从各个朝代的婚嫁习俗的变化入手、根据各个朝代遗留下来的诗歌!文章等资料、分析。研究中国古代妇女社会地位在不同的时代呈现出的不同的发展历程及表现。   (一)先秦时代--妇女再婚现象普遍存在、同时在儒家思想中已出现禁止再婚的言论。   1.夏商   中国商朝的妇女地位是很高的、夏朝在开国时还是母系氏族社会,其居住方式有两个特点:一是游牧性、二是从妻居,商代社会的婚姻是由多个父和多个母共娶。这也是典型的母系氏族社会。   2.周朝   中国妇女地位的下降是随着周朝或者儒教的出现而形成的。按照周礼的规定!男性贵族可以娶妾多人?但正妻只能有一个,《公4561羊传》上讲:"诸侯一娶九女,诸侯不再娶、"这个习俗在礼制上流传到后代。周朝时期、已婚妇女地位卑下、婚姻关系能否维系取决于丈夫的好恶。丈夫愿意维系。她是丈夫的附庸;2107丈夫不愿维系,就要被丈夫扫地出门,《诗经》中的一些诗。如以叙事为主的《邶风•谷风》,《卫风•氓》!以抒情为主的。《邶风•日月》。《王风•中谷有蓷》,均为当时弃9980妇的悲戚之声。   3.春秋战国   春秋战国时代几百年间战2559争频仍,人口损失惨重,生产力的发展也需要更多的劳力!这使得婚姻所承担的8757繁衍人口任务更为重要!于是。连青年男女的私奔在当时都不被绝对禁止,孀妇再嫁自然就7933不成问题了,甚至在诸侯国君中。这种事都屡见不鲜,史载卫宣公和其继母私通,所生子长大后迎娶齐女!宣公见齐女貌美!竟劫夺来据为己有,《诗。邶风、新台》就是卫人讽刺宣公之作!宣公死后。其庶长子公子顽又迎娶宣姜,生子女多人!3336有二人后又继为国君,卫人又作《墙有茨》刺之、其贵为国君!竟然迎娶再嫁,三嫁之女。而且其后代并未受到歧视、可见此风俗的普遍。从现存的关于先秦时代法律规定3060的残存记载中、也未见有对妇女再婚作出限制之处、   (二)秦汉时代--限制再婚理论的进一步系统化和再婚行为的依然普遍存在。   1.秦朝   秦国自商鞅变法之后、贯彻法家思想!讲求国家利益至上!礼法道德传统相对受到忽视、秦代家庭立法中、妇女在某些方面可以和丈夫9102拥有平齐地位,如妇女可杀死通奸丈夫。丈夫殴妻与妻殴夫同等处罚。等等、反映在妇女再嫁的问题上?也就非常地宽容!从江陵张家山汉简中有关秦代法律的记载可以看出有"夫死而妻自嫁。取者勿罪"的规定?   2.汉朝   西汉武帝之后,儒学思想逐渐成为中国官方的正统思想,儒家所提倡的道德。礼法标准也就愈益发挥出自己的影响力。逐渐地成为社会主流的道德规范和行为规范!两汉时的儒者和官僚发挥了先秦典籍中关于男尊女卑思想的表述,对妇女再嫁问题给出了道德上进一步否定的评价。班昭《女诫》中说:"男有再娶之意,女无再适之文!"以一个妇女的口吻对同性的自由作出严格限制。千百年来贻害深远、两汉时的统治者也开始旌表守节孀妇!汉宣帝就曾于神0469爵四年(前58年)给颖川一带的"贞妇顺女"奖励布帛,东汉以后。这种举动变得非常频繁,   不过。两汉时正统儒者的言论尚未完全拘束人们的社会行为!当时的成文法律没有8132明确地限制妇女再嫁。而实际生活中、妇女再婚的现象屡见不鲜!光武帝刘秀的姐姐湖阳公主4645守寡后!看上了有妇之夫宋弘、光武帝亲自替她作说客!东汉末年的著名文学家。蔡邕之女蔡琰(蔡文姬)!先嫁河东卫中道。被掳入匈奴后与左贤王成亲,并生有子女,归汉后又嫁与董祀、先后改嫁两次。这样的身世并没有成为她3507一生的污点!相反她由于传奇的经历和文学上的才华被南朝人范晔收入了《后汉书。列女传》,这在一千多年之后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事情。古诗《孔雀东南飞》叙述东汉建安年间的故事!刘兰芝不见容于婆母,其夫被迫出之。回到本家之后,马上就有7856众多提亲者找上门来、可见妇女再嫁!即使是被出妇女的再嫁。0315都不是羞耻之事、   《说文》云:"妻者、齐也"、这可以说是汉代人在夫妻关系上的一个格言。那时庶民百姓之家如果丈夫出门在外。那么妻子在家就可以自立门户。包括迎接宾客,宴饮宾客,出送宾客等活动,妇女可以与男子一样?参加社会交往。《汉乐府.陇西行》中说:"健妇持门户,亦胜一丈夫,"就是当时人对妇女参加社会活动的一种评价!汉代的妇女观较之前代是进步的!   (三)魏晋南北朝时期--法律规范的因袭前朝和社会舆论的由宽渐严   三国时代。由于连年战乱、人口锐减。为了生息繁衍。统治者对婚姻的要件给予了宽松的规定对于妇女再婚的问题、同样沿袭了汉代法律的宽松规定、《三国志》记载吴主孙权就曾纳丧偶妇女徐夫人为妃,魏文帝曹丕的皇后甄氏原为袁绍子袁熙之妻。袁绍被曹氏打败后,归于曹丕!   西晋统一全国后!礼教纲常曾在短时间内又有所抬头。晋武帝多次颁布诏令。禁止士庶为婚,严明嫡庶之别。对于孀妇改嫁问题、和东汉时的情形类似。官方意识形态中已经频繁赞扬守节的烈女,而民间改嫁的现象仍时有发生、大体来讲!在东晋。南朝的宋,齐两朝、以及北方的十六国、北魏时期!由于玄学的兴起,儒学处在相对低潮的发展阶段。反映在家庭法领域!妇女的地位略有提高。东晋时甚至出现了以女休夫的情形、至于妇女再婚!也较为普遍,刘宋朝的公主普遍和驸马不和。纷纷被皇帝准许离婚再嫁!南方到了梁代以后。儒家礼教开始重新兴盛,统治者对于贞节烈妇的宣传也开始升级,   在北方、即使是十六国和北魏初期的长期战乱时期!宣传妇女节义的论调始终不4872绝于耳、北周政府正式下达诏令、宣布"孝子,顺孙。义夫、节妇。表其门闾、"这也是效仿历史上汉、晋这些汉族政权的措施的一种举动!   (四)隋唐时期--盛世之下对妇女的束缚再次放松   隋唐时代是我国封建社会发展的鼎盛时期!由于北方异族文化和中原文化在这之前几百年间的交融、北方民族重视妇女地位。婚姻自由结合的传统在很大程度上得以保留、因此、在隋代和唐朝初年!社会舆论和官方立法对妇女再婚的问题显得非常宽容,   具有北方民族血统的唐代皇室?在一言一行为天下垂范的情况下。自身对妇女的再婚曾经毫不在意。据《新唐书,公主传》的记载计算?唐代中前期的公主中改嫁者即有二十九人。其中有五人甚至三嫁。著名的襄城公主。太平公主。都曾改嫁、皇室如此!民间更是家常便饭!大儒生房玄龄!韩愈的夫人或女儿都曾改嫁。可见当时!"女无再嫁之文"的古训一定程度上被人们遗忘。即使是主张道德文章的正统知识分子们也不以改嫁为非,《旧唐书•列女传》记载:"楚王灵龟妃上官氏。王死、服终!诸兄谓曰:'妃年尚少,又无所生,改醮异门。礼仪常范。'"这说明当时年轻又无子的孀妇改嫁、是社会的常例、"守节"说不定才是不正常的,与此相对应、男子、甚至是贵族男子娶再婚妇女?也不以为耻!众所周知武则天原为太宗才人、是正式的嫔妃!结果被高宗立为皇后、杨贵妃本是唐玄宗子寿王妃?却改嫁玄宗!这些在后人看来属于乱伦的行为。却在唐代皇室中公开地存在!至于朝廷大员。知名人物。娶再嫁之妇更是司空见惯!另外、在唐代中前期,社会规范虽然没有大力提倡妇女守志、但妇女若自愿终身不再嫁,还是6617受到法律保护的。《唐律疏议》在"夫丧守志而强嫁"条规定:"诸夫丧服除而欲守志,非女之祖父母。父母而强嫁之者,徒一年;期亲嫁者。减二等。各离之、"在疏议中解释到1181:"妇人夫丧服除。誓心守志,唯祖父母!父母得夺而嫁之!"不过。从条文来分析。其实女子守节是受很大限制的、在一个社会风气并不特别注重贞节的时代,父母!祖父母很可能逼迫女儿改嫁!   所以。有唐一代!尤其是中前期。4649女主临朝的事情屡见不鲜,高宗后武氏!中宗后韦氏、肃宗后张氏!都是掌握实权,炙手可热的政治女性!安史之乱后、唐王朝由盛转衰,思想控制反而8346甚于从前!公主改嫁!母后临朝等情况都趋于绝迹了。   敦煌有些唐朝民间遗留8732下来的"放妻书",具有普遍意义。过去。我们印象中有"七去之条",写离婚书的时候,男人通常写一严正声明!就把妻子休了、但这里将"去妻"改为"放妻",范本饱含深情!说感情不谐没办法维持,只好痛苦分手、现在把你放飞,希望以后能找到真正的幸福、这个事实证明男性已经放弃了俯视的姿态。两性关系趋于平等、   (五)宋元时代--法律条文的固定少动和礼教思想渐趋严酷下社会风气的改变   1.宋朝   由于程朱理学极力主张"存天理!灭人欲",在婚姻家庭制度方面。蔑视妇女的权益,甚至提出:"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在理学的影响和长期渗透下,从宋初到南宋的几百年间!民间对于妇女再婚问题的0955舆论评价和社会风气本身都经历了巨大的变化,   宋初、仍乘唐代遗风、社会上妇女再嫁之风流行,皇室内部经过五代时的多年变乱、甚至连唐末制定的公主不得再嫁的规矩也不遵守、太祖之妹初嫁米福德,守寡后改适高怀德,社会名人中。大2126文学家范仲淹幼年丧父!随母改嫁,长大后才归宗,宋仁宗时颁布了类似唐宣宗当年的规定。宗室有子者的改嫁被禁止,但民间改嫁之风终北宋年间,未见式微、周敦颐,程颐等所宣传的"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之类!在北宋当时影响并不很大、程颐的侄子亡故、媳妇也未能守节、但是。南宋以后。礼教之风渐趋严厉!一面有朱熹等不遗余力地推行。控制了知识分子的观念;另一方面,其在社会生活中也开始显出巨大的影响!在这以后!绝无皇室公主和亲王郡主多次下嫁的记载、一般的官宦人家之女。再婚的2779状况也逐渐减少?与之相对应的是!《宋史》。《元史》列女传中的节妇,烈女的记载与前代相比。大为增强,本来《列女传5103》这种体裁是刘向所创。范晔在《后汉书》中首次将其列入正史之中,早期几部史书所赞扬的列女系各个领域优秀的妇女,如拯救3865父亲的缇萦,文才卓著的蔡文姬。辅佐丈夫的乐羊子妻等。相当于一部"各行业出色妇女传"!但《宋史》之后,所谓列女几乎全都是保持贞操?不事二夫的节妇!当然有立志守节的,也有不堪匪徒凌辱、与之同归于尽的,总之,修史者认为妇女唯一值得旌表的品行就是坚守节操,其他的才能都是不值一提的、《列女传》成了地地道道的"烈女传"、   著名的女词人李清照、本来与赵明诚为夫妇,恩爱美满。生活幸福,金兵的铁蹄踏碎了她悠闲的生活。南渡以后不久。赵明诚就去世了。李清照又改嫁给周汝舟为妻!婚后发现丈夫人品低劣。有违法行为、不堪共同生活,清照又告官检举其夫,其夫被法办、宋朝法律规定、妻告夫者、即使所告为实!也要"徒二年"!清照为友0965人救助!才免于身9888陷囹圄!并与其夫离婚!但是!李清照后半生的这段经历却5394往往被欣赏她才华的文人所隐去!可能是认为她的行为不大光彩、有损于冰清玉洁的形象吧。   2.元朝   元代北方民族盛行兄死!嫂改嫁于弟的习俗,元代时!该习俗不但在进入中原的蒙古人中继续存在。还进入了汉族居民的生活之中,《大元通制条格•户令》中记载了很多小叔收嫂的例子!叔嫂成亲!在汉族传统习俗中?本属于亲属间相奸?这是少数民族习俗对中原文化发挥影响的一个实例、9994嫂子改嫁小叔、不但在伦理上使汉族人难以接受,而且也产生了法律冲突,元代法律对于汉族男女婚姻继续了"有妻不更娶","守志者不得强制改嫁"等限制,而如果小叔原有妻又收嫂!在法4319律上就无所适从,基于此、元中期以后,对于收嫂给予了逐渐严格的限制!如:嫂仅订婚不收继。叔已有妻不收继、叔嫂年龄相差悬殊不收继等、而且!蒙古族风俗中还有一些其他的收继制度,象侄儿收养婶母!兄收养弟媳!因为和汉族传统礼教太不相容。不在汉族地区实行,   长期以来,儒者提倡2909是一回事?民间百姓的观念是另一回事?禁止妇女再嫁的思想向民间渗透得十分缓慢。顶多在贵族和士大夫中间蔓延、   (六)明清时代--法律和道德规范的愈发严厉和实际生活中再婚现象仍然存在   明清时代,我国的封建制度渐趋腐朽和没落,反映在社会风尚和道德规范上、两宋以来摧残人性的礼教的势力在继续扩张!对于妇女的生9090活自由和婚姻自由的压制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残酷程度,   《大明律》首次将前代法典中关于妇女再婚问题的两条规定"居丧嫁娶"与"妇女守节而强嫁"浓缩到一条之中,0214不过处罚力度变轻。在唐宋"徒三年"的"居丧嫁娶",改为"杖一百"、唐宋"徒一年"的父母?祖父母之外的人逼迫孀妇改嫁之罪。在《大明律》中仅"杖八十"、表面上看,明朝法律的规定甚至比唐代都要宽松?但是明朝的法律为了集中精力维持其王朝的统治,着重惩罚那些谋反、谋大逆等侵犯政权利益的行为,而对于婚姻之类的私事、则能宽就宽,不过多干预,即所谓"轻其轻,重其重"的原则!所以、处刑减轻未必就意味着在这个问题上!妇女可以享有更宽松的选择。   《大明律》中还首1838次明确规定了:"若命妇夫亡!再嫁者!罪亦如之(引者注:指上文所引关于居夫丧改嫁的规定)。追夺并离异,"关于禁止官员妻子再嫁!早在隋文帝时就有规定,但不久就废除了。直到元至大四年(1311年)才又恢复?其理由解释为"妇人因夫子得封郡县之号,即与庶民妻室不同。既受朝命之后、4188若夫子不幸亡殁,不许本妇再醮!"《大明律》正式在成文法典中剥夺了有爵位的贵族之妇的再婚权,封建法律剥夺了无数普通群众的幸福!也没有给其维护者以任何照顾!   《大清律》对于强迫守志孀妇改嫁的问题。作了破天荒的新规定:"其夫丧服满、果愿守志,而女之祖父母、父母。及夫家之祖父母。父母强嫁之者,杖八十,期亲加一等。大功以下又加一等、"自古以来。父母。公婆是可以不顾孀妇的意愿。强行逼其改嫁!而不负任何法律责任的,清代的这一崭新规定、决不是为了尊重妇女的自3596由选择权!只不过因为当时鄙夷妇女再嫁之风。在民间已经根深蒂固。立法者经过考虑。认为维护纲常名教。阻止妇女改嫁的意义已经可以和同为封建伦理最高规范之一的家长对子女的绝对控制权相抗衡了。这一立法上的改变。是很6263值得注意的。   明清时代,封建的宗族势力有了进一步的增长。大量的乡规族约充斥着迫害妇女,剥夺妇女再婚权利的条款、在当时,国家制定法!尤其是民事规范。实施的效果是要打很大折扣的。5729在广大的乡村、宗族习惯法!地方习惯法实际上起着主要的调整功能,因此、妇女要想成功9132地再嫁,首先就要遇到极其强大的宗族势力的阻碍!    明清时代。统治者基于维护自身业已腐4885朽的制度的需要,不断强化对妇女守节的推崇和提倡!《内训》。《古今列女传》,《规范》等所谓女教读物铺天盖地、明清帝王都曾下过不少诸如此类的诏书?制文,从民间那密布的贞节牌坊和各地方志中守志一生,甚至殉夫从死的妇女大量的涌现,我们都能感受到广大妇女的不幸和封建礼教的残忍、   明清时代的一些文学作品!虽然不能据以作法制史的实证分析!但还是可以折射出许多当时的社会风尚、生活习惯、弥补正史记录的不足。从这些作品中!我们可以看出,妇女再婚现象在文化水平较低的平民阶层中间,并不是极其困难!而仍然时有出现,如《红楼梦》中尤二姐。三姐之母。便是带着女儿改嫁到尤家的?但在广大农村!妇女再婚的问题恐怕不能得到类似宽容的待遇、不过!透过文学作品的记载、也使得我们了解了该问题的各个方面!   五、心得体会   从漫长的古代妇女地位的历程中!我们可以看到在母系社会中妇女地位在一段时间里受到一定程度的崇敬、但随着孔子男尊女卑思想的确立!儒家思想提出及妇女在婚嫁上的"三从四德",到了其后的"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思想体现人们的重男轻女现象的日益严重。从一夫可多妻的再正常不过的现象。和孀妇再嫁这一问题却屡屡收到社会的舆论相对比、妇女地位一再地受到压迫,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及封建社会专制的变化妇女的地位也不断变化。在这个过程中!体现的是妇女对自由婚姻的追求。对地位提高的渴望。无论是儒家思想的提出,还是民间世俗的缘故!妇女地位低下随着世界的发展和进步脱离了低级的封建社会和对妇女的歧视。6904这体现在现代妇女的做为上?现代女性中出现了许多科学界!领导界的风云人物、   那么。造成女性不平等情况在中国古代如此普遍的原因是什么?我们想就是因为中国古代女性在经济上是不能独立的、也就是说。女性不能自力更生。需要依靠男性。所以男性对女3394性提出的不平等要求。女性不能反抗!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我想跟中国古代社会主要是农业社会有关。因为在农业生产中,3688女性由于体力所限!是不能有有效贡献的;此外在农业社会,农民大多并不富裕?娶老婆是一件不容易的事,娶了老婆就当作财产关在家里,生怕"丢失",而进7681入现代社会、一方面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解放女性生产力,另一方面知识经济的发展缩小了男6117女生产力差距、所以女性有机会参与社会生产生活,可以提出自己的要求、才有今天的男女平等。   我们认为。现代的男女平等是男性和女性一2989起构建和谐的社会!一起促进社会的发展、因此。女性应当自强自立!自尊自爱!扬长避短。用知识充实自己,积极参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等各方面建设,,

古代女子做针线活称为什么

  女工,     女红!旧时指女子所做的针线,纺织,刺绣,缝纫等工作和这些工作的成品!“女红”最初写作“女工”。后来随时代发展,人们更习惯用“女工”一词指代从事纺织?缝纫!刺绣等工作的女性工作者、它的本义反而被置于从属地位。为避免混淆、人们用“红6820”为“工”的异体?“女工”的本义被转移到“女红”一词上!而它2546本身则转型成功,借另一意义获得了重生!   《现代汉语词典》是这样解释的:旧时指女子所做的纺织、缝纫、刺绣等工作和这些工作的成品,《辞海》的解释要全面的多:女工、(1)亦作“女功”。“女红”、旧指妇女所作的纺织,刺绣!缝纫等事!(2)旧指做女红的妇女,今泛指女工人、女功!同“女工!。

好听的女子名(古代有诗意的)

  不知道你要哪样的。我可以提供1911字给你?   雨。萱!冰!清!暮!歌。古!孤!泠、浅、颜。嫣,羽、白。宁,墨,莫、茉!茗。芙,雁。岸,霏,忆!熙,晓!源,霖,曲,卿,逸!樱、莹,洛、落。夕,雪!樊,馨!韵、文!

求有诗意的古代女子名字,如扶烟,倚荷,等等

  以下来自诗经   1,蓁蓁(音真),《周南·桃夭》:“桃之夭夭。其叶蓁蓁”、蓁蓁。茂盛貌。   2!燕飞!《邶风·燕燕》:“燕燕于飞!差池其羽”!   3,淑慎!《邶风·燕燕》:“终温且惠!淑慎其身”、淑慎、和善谨慎,如台湾有艺人名萧淑慎,   4、惠然。《4638邶风·终风》:“终风且霾?惠然肯来”。惠然、顺从貌。   5。静姝、《邶风·静女》:“静女其姝,俟我于城隅”,2010版三国里就加了个叫静姝的角色Orz。下文还有个“静娈”、4146都是娴静美丽的意思!   6,炜彤!《邶风·静女》:“彤管有炜!说怿女美”,彤:红色,炜:光彩,   7,洵美。《邶风·静女》:“自牧归荑、洵美且异”,洵美就是很美的意思、《郑风·叔于田》:“洵美且仁”,6902“洵美且好”!   8。燕婉,《邶风·新台》:“燕婉之求”!燕婉:安静和顺。也指如意郎君!字面漂亮、但这一篇《新台》主旨是讽刺卫宣公的乱伦、上下文的意思不是很好、慎用,   9、如云。《鄘风·君子偕老》:“鬒发如云、不屑髢也”。如云:像云一样众多。《郑风·出其东门0518》:“出其东门,有女如云”,屈原《湘夫人》:“九嶷缤兮并迎、灵之来兮如云”、   10、邦媛,《鄘风·君子偕老》:“展如之人兮,邦之媛也”、邦:国家!媛:美女、另有“邦彦”——《郑风·羊裘》:“彼其之子!邦之彦兮”,彦:杰出的人才、如北宋有词人名周邦彦、   11、灵雨、《鄘风·定之方中》:“灵雨既零”?灵雨:及时雨,需要指出的是,南方人分不清前后鼻音,该词极易被念成“淋雨”。再取个“落汤鸡”的外号就是顺利成章的事了>Chao雨!《鄘风·蝃蝀》:“朝隮于西、崇朝其雨”!指早晨的雨!唐时王维有诗曰:“渭城朝雨浥轻尘! 客舍青青柳色新”!   13、芃芃(音朋),《鄘风·载驰》:“我行其野、芃芃其麦”,芃芃:草木茂盛貌、值得一提的是!该篇的作者许穆夫人是我国见于记载的第一位女诗人, 14、绿竹、《卫风·淇奥》:“瞻彼淇奥、绿竹青青”!   15、琇莹。《卫风·淇奥》:“0483有匪君子!充耳琇莹”!琇:宝石!莹:光亮透明!   16、巧倩!美盼。《卫风·硕人》:“巧笑倩兮!美目盼兮”!上文连用六个比喻!赞美卫庄公夫人的美貌、文字很美! 17。佩玉、《卫风·竹竿》:“巧笑之瑳,佩玉之傩”、   18!琼琚,《卫风·木瓜》:“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后文还有(大名鼎鼎的)“琼瑶”,“琼玖”! 19!陶陶、《王风·君子阳阳》:“君子陶陶”!陶陶:快乐貌,   20,佩玖,《王风·丘中有麻》:“彼留之子!诒我佩玖”、佩玖:佩戴用的美玉、   21,静好。《郑风·女曰鸡鸣》:“琴瑟在御。莫不静好”,静好8076:安静美好!胡兰成和张爱玲结婚时。写下:“岁月静好!现世安稳”、 22!舜华、舜英!《郑风·有女同车》:“有女同车。颜如舜华···颜如舜英”!舜华。舜英都指木槿花!   23!德音、《郑风·有女同车》:“彼美孟姜。德音不忘”、德音:美好品德!这个词在整本诗经里多次出现,此处不一一列举、个人感觉该词的气场比较大。一般人hold不住吼吼   24,子佩,《郑5923风·子衿》:“青青子佩、悠悠我思”、子佩和子衿2629在这里都指对方的衣饰(从而代指对方)。   25!零露。《郑风·野有蔓草》:“野有蔓草!零露漙兮”!零露:零落的露水、然而该词溢满了感伤的气息(延伸义:容易消失的事物),偶的眼前骤然浮现出小说或影视剧中那些林黛玉式的女纸···   26,婉兮。婉如!《郑风·野有蔓草......余下全文>>、

古代女子在长辈面前应该自称什么?

  古代女子在长辈面前应该自称“奴家” “妾”!“贱妾”!“奴婢” 等、老年妇女一般自称“老身”、 也可以称自己的本名,   长辈:辈分较长(zhǎng)的人,可以是血亲、姻亲。9604也可以是邻居等,   自称、指3039在别人面前对自己的称呼、古代的自称有很多!例如:常用"吾""余""予"等。。

古代女子处子之身都献给了哪些人呢?

  闲暇无事。在家读三联书店的系列丛书汉译名著福轲的《性意识史》,惊讶地发现在古代的西方!女子的初夜都不是留给自己的丈夫!而是要奉献给神(当然是代替神的僧侣传教士们),惊讶于此。我又去查阅了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7875起源》!确实如此!我不禁暗笑!在当今社会!处女和非处可是一个严重的问题!甚至于影响到婚姻和家庭的稳定?有些一掷千金的富家子,动辄6004倾囊买处?要知道在几千年前那可是一件不洁的事!第一种将初夜权奉献给神物。古埃及有崇拜“金牛”之风、所谓“金牛”是体上有特别的斑纹的黑牡牛。据说这是生殖之神奥色里斯的化身。凡有“金牛”出身、祭司们就把它小心饲养,等过了四个月头!就送进“金牛庙”。“金牛”初到庙堂的40天内、男人不能去、只让女子在庙内裸ti供奉,少女们纷纷把下体献给“金牛”,这是她们的一种宗教责任,虽然这种风俗在当时是很神圣的。但是这种方法对女子是不是太残酷、一则很危险、试想想,一个什么都不懂的牛要和人进行性交!纵然有9458人帮助、也是很恐惧的一件事!二则开了人和动物乱伦的头!欧洲的黄色1870牒片里!这种人和动物性交的场面比比皆是,记得我第一次看到这些时,惊恐万状,但现在我才知道。对欧洲人来说、这是一种9732古老的习俗,第二种将初夜权奉献给神的方法是以僧侣,祭司执行,因为他们是神的代表!第三种是由酋长、地主、君主执行初夜权、印度1108孟加拉的土著民族。处女非得奉侍了兼祭司的酋长后!不得结婚、新西兰、尼加拉瓜,南美巴西等地都有这种风俗。古罗民的奥古斯都大帝曾对臣下的妻女主张这种权利,流氓法兰西布勒塔涅的风俗则是:第一夜献给基督、第二夜献给圣母。第三夜献给地主、第四夜才献给新郎、曾经是葡萄牙的圭内瓦有一种部族?其酋长不但能享受初夜权!而且要求得到相当的礼金!真是淫0908迹斑斑。磬竹难书。如果说第一种和第二种初夜权确真带有神圣的宗教色彩的话、那么第三种习俗就已经沦为淫风了,第四种是由亲友和宾客行使初夜权。非洲的利比亚人。把一切女子结婚的第一夜委身于来客!女子本身还认为这是一种荣誉、在淡路出岛、新郎出嫁的前夕、要由新郎的几个朋友带到森林中去、破坏7928她的处女身?同时!还有由新郎的父兄行使初夜权的,第五种是由贱民。仆役及外地人行使初夜权。小吕宋的一些土人之间、有特设的公吏专司此事!新喀利多尼亚的处女在结婚前,要用很高的报酬雇人“破瓜”。据倭奴国学者南方熊楠叙述、从前松本正藏游印度!寄住在某贵族家。有一天主人竟卑躬屈节地请求他为女儿“破瓜”。最后、在《黑色的性行为》一书里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住在赤道附近的非洲部族有一种公开拍卖少女初夜权的习俗。他们的少女到了成熟期、其初夜权都要卖给任何想要的人、当天!少女全身被衣服包住、被人抬高在部落内巡回!然后在部落的广场中跪在洋伞下!围观的人可以用适当的代价和少女一起过夜!!

古代女子名字四个字

  上官海棠、上官雨柔,上官雨婷。

古代女子名字带姓

  宫琉璃 慕容璎珞 夏嫣芷 柳汀兰 白冉冉 苏凝儿 蓝纤纤 宁夕汐 汐云泪 月映缘 上官功儿 柳若烟 梦雨晴 秦淑凌 舒洁儿 苏淡如 (姓就自已取吧。重要的是后面的名。) 名:雅尘 若兮 巧儿 缘梦 飘絮 幽竹 水嫣 雨柔 雪玉 风清 寒烟 紫韵 雪蝶 语嫣 梦瑶 馨蕊 素盈 琴烟 锦瑟 梦伶 芊芊 雨羲 残月 子莹 丝颖 绯樱闲   网上一搜一大堆!下次先自己搜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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