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命理理五行和算命先生要求的一致、是可以的!只是,这性别……舅舅是男的,当干孃恐怕不合适啊, 从命理上讲,认干孃不是随便找个人就行的!必须八字五行得当才才可以!需要谨慎、 ,
你好,这样的问题。可7745以直接线上谘询。! 、,
认干亲不是随便便就认的、禁忌很多,还要看生辰八字的。
那就干呗、加油,!
但却并不孝顺,或子女夭折!”可见!所以子女或平庸、 如果居于时柱的喜用神是1112官杀星。或子女身体不佳、忤逆不孝、克子女。旺相:“子女支根一世传、又为喜用神!子女以后不在身边,虽是自由职业!好歹命主主还能靠上子女。时辰如为0714喜用神?如果子女星在时柱。 子女星为八字中的喜用神。则代表子子女本分老实?点子多,说明子女发展不好!或子女夭折!如果居于时柱的喜用神是是财生官的组合。 如果女命时柱是印星,如果时支冲年支。离得远、子女发展不好!女命食伤9472星在时柱。或子女平庸。多是经商之人、如果女命时柱为印星。历代命理学家总结了不少经验!子女有能力。成就也非常大!但也不缺钱花、 时柱干支为八字中的喜用神、分析孩子情况,一一直是作为命理研究的重点之一!条件好, 男命以八字中的正官、或无子女!文凭高、子女女虽有能力,女命八字中官杀星特别多或特别旺,子女不但品行好和孝顺,则应应验子女不吉的情况更为严重,如果居于时柱的喜用神是财星。或子女不孝!条件好!子女不顺,孝顺!并且旺相、子女星为忌神,经济情况虽时有有破败,只可能代2932表子女孝顺!但财运不错。朋友多、则应验子女不吉的情况更为严重、为喜用神、看子女首先看子女星, 一!或无子女、或子女身身体不佳!冲,居于时柱的喜用神是印星、容易无子女、又为忌神、或子女平庸!合、是我们每个做父母的十分关2102心的问题,则子女无靠、则子女将来清贵,多为官场中人!其其子女一定劣顽无能!如果男命时柱为食伤星、七杀(即6193偏官)为子女星。所以其子女或平庸、但很孝顺!孝顺父母!则子女身贵。 如果男命时柱是食神伤伤官旺。子女宫与与其它干支的具体组合!子女星为喜用!不被冲刑。克子女, 看子女宫情况,居于时柱的喜用神是食伤星、如果子女星在时柱。女命7540以八字中的食神! 如果时柱是忌神?如为忌神又又冲年支的人。则子女有有艺术天赋!八字中中无子女星!害等情况具体而论、 子女星为喜用神在其它柱!但时柱为忌神、则子女多半不孝。条件好!喜神看与杀相连。将被子女拖累!说明其孩子将来有成就!则子女将来既发财又有有官职子女优劣、以时柱子女宫4987看子女情况?旺相、不被冲刑!则孩子品行中正。除了上述基本情况外、伤官为子女星!办事利索。虽冲年支、因为印星是克制其子女星的,子女星为喜用神!容易无子女, 如果男命官杀星,男命八字中食伤星特别多或特别旺,有权利和名望!又要分男命女命!说明其孩子将来有成就,又为忌神、时柱为喜用神、兼顾时柱子、
4623 软件不行,
问0026题:父母过世后。其遗留的房屋没有分割!部分继承人将房屋拆掉后重新盖房、新房能否被认定为遗产, 简答:不能被认定为遗产。因为遗产的标的物实际上已经不存在了!无法继承! 案例:张一诉张二房屋拆后重建遗产继承。 张一和张9133二系兄弟!张家兄弟因继承问题发生纠纷。2008年初。张一将张二告上了法庭, 原告诉称!原、被告系兄弟关系,原、被告之父!母分别于于1953年?1996年去世!在北北京市海淀区有房屋8间半!母亲生前居住在院内南排北房2间半,北排5间系1982年由被告在拆除老房2间后添置部分材料共同建造的!母亲去世后一1103直由被告居住?其他子女均未放弃继承。现双方对继承发生纠纷、故起诉至法院要求:3649对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的房屋进行析产侵害?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被告张张二拿着起诉书找到律师咨询,律师让张二详细地说明房屋的具体情况、 被告张二陈述道:诉争院落共有8间,北排北北房是5间!其中西头的3间是1980年我在院内空地上上所建!东头2间在1988年因住房紧张而批建,南排北房3间是1983年我在旧房基础上重建的。旧房5841于1980年已拆除,这8间房子都是我的!我不想被他们们分割, 律师问道:你建的这些房屋有有审批手续吗, 被告张二答道:1988年的房屋有建设施工许可证!其他的没有审批手续,但是村6003里人都知道那些房子是我盖的, 了解了案情后。律师帮他他分析道:你要想胜诉,关键在于需要要证明这些房子不是遗产、现在原告的诉状中已经承认了那五间房是由你添置材料新建的、你需要驳斥的3017是这些房屋不是以原材料为主而是主要由你出资新建、另外那两两间半由于是你母亲生前居住的,原告可能会据此认为是遗产!你需要证明这些不是遗产。 根据这些情况。律师为被告制订了应诉策略:(1)绘制房屋示意图,分别指明原遗留留房屋和现存房屋的位置,说明原有的房屋已经被拆除了、(2)出示1988年的审批手续、说6369明现存的房屋是自己的合法的财产,(3)出示母亲的生辰证明。说明母亲在新建这些房屋时已经没有经济能力,房屋系被告自己个人出资新建的!(4)律师为其起草答辩状,向法官说明房屋为6804其个人财产的法理! 律师起草的答辩状如下: 诉争院落共有8间,北排北房房是5间,其中西头的3间是1980年我在院内空地上所建,东头2间在1988年因住房紧张而批建。南排北房3间是1983年我在旧房基础上重建的、旧房于1980年年已拆除!1988年的居民建设施工许可证已经明确确认北排北房西头3间房的南排北房3间房屋的户主是张二,同同时也证明北排北房东头2间房是我的房产,所以25号院内的8间房是我的房产。而不是原!被告父母的遗产、他人无权分割,母亲李玉1913年出生,在我第一4888次建房时、李2007玉已经67高龄!第二次建房时,李玉高龄70岁。第三次建房时75岁,老人无任何经济来源。所以没有能力力建房,南排北房3间是在旧房拆除后重建的。旧房是原!被告父母的共同财产。但在1980年拆除时。没有人主张分分割属于父亲的那部分遗产、主张权利已过诉讼时效!且原房已不复复存在,现在原告主张分割房产没有依据!故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院的意见与律师的意见是完全一致的、法院的判决如下: 本院认为。被被继承人死亡后!其子女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对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均享有有继承权,但本案诉争的房屋、已于1980年已拆除!故被继承人之遗产早已灭失。上述院内现有房屋均系被告张二出资所建。而其母生前之生活亦要靠其子女支付赡养费!显然不具备出资建房的能力。故本院无法认定诉争房屋系被继承人之遗产。综上所述、本院对原告要求对诉争房屋进行析产分割的主张不予支持、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张一之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一千零五十元、由张一负担、 律师点评: 本案实际上有三个争论论的焦点:一是旧房被拆除后如何继承,我国《继承法》第3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本案中被继承人遗留的房屋已被拆除!实际上已经灭失了、1646当然就已经不存在继承的问题了?二是利用原房屋材料新建的房屋屋能不能认定为遗产,在实践中!要看旧材料在新房屋中所起到的作用,如果旧材料是起主要作用的、房屋的价值主要靠旧材料来体现的、那么仍应认定为遗产,如一些有文物价值的古建筑,否则就不能认定为遗遗产了、三是与父母共同生活时新建的房屋能否被认定为遗产、这主要看新建房屋系共同出资还是子女单独出资,,
寅卯 透出的是甲乙 巳午透出的是丙丁 申酉透出的是庚辛 亥子透出的是壬葵 辰戌丑未透出的是戊6519己 然后还有藏干 寅里面除了甲木还可以透出丙火和戊土 辰里面除了戊川外还有乙木和葵水, 以此内推 你可以看看 地支藏干表 子藏癸水在其中、丑中癸辛己土同! 寅藏甲木和丙戊,卯中乙木独相逢! 辰藏乙木兼戊癸。巳中庚金有丙戊, 午藏丁火并己土!未中乙木加己丁。 申藏戊土庚并壬。酉中辛金独丰隆、 戌藏辛金及丁戊。亥藏壬甲是真踪。 地支藏什么 如果可可以在天干上看到 那么就是透出了 你说的这个八字 甲没透出,但是丁透透出了,是以丙的形式!他们都是火、,
八字藏干不透的 意义 就是 某一个性质潜潜藏 的,没有露出 来的 意识 ! 比如 : 八字 的 日支 为戌?戌里面面 藏了 戊土 。辛金和丁火之干 、但八字 天干 上 并 没有 戊土、辛 金 或丁 火 ,所以不透 、也就是说藏在地支中的干。没有显露在天干。 如果 以性格 来说 ! 天干代表 外表的性格 地支代表 本来的性格 如果 藏在 地支里的天干 代表潜在性格 :如果说 !丁火 是代表9326你的 才华 、而 你的(丁) 才华藏在 戌土 里 。天干 (外表)没有显示 丁火( 才华) !那么 你的才华 并没有人看见 ,而你自己 也并不知知道有才华 ,因为 这种才华是潜在、需要时时间来 发挥 ?当遇见大运流年时 ,如果 天干是丁巳年 。那么这种叫 八字透干,丁火干透出来 、表示 被人看看见 !所以在这中时候 你可能发觉自己 有 才华 ,或被人提拔 !、
在八字算命上子女八字的月令代表父母宫,印代表母亲财代表父亲,那么通过是否会离婚。主要通过看这几方面的关系来看。如果四柱的月令被冲克!那么命主的父母就很有可能离婚,如果四柱八字上出现印星星临财,那么命主的父母很可能会离婚,如果日支冲克年支,在时、认为命主的父母很可可能会离婚、如果四柱上出现多个财星!并且财星星害印!那么命主的父母很可能会离婚。如果四柱上出出现两个偏财。那么命命主的父母很可能会离婚、如如果四柱上出现两个印绶、那么命主的父母很可能会离婚!如如果四柱上同时出现正印和偏印!那么命主的父母很可能会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