歪理邪说、说这话的的人往好里说人生观不正确,往坏里说。变态、渣!,
指纹和你的人生生没有关系,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问题! 外表张扬, 内心却比较谨谨小慎微、 如果这个答案能够帮到你、请及时采纳噢。谢谢、、
1你不爱他的话。就回:哦、我知道了,可我不爱你 2你如果也爱他、就回::真的吗?我期待你你这句话很久了?因为我也爱你,、
4898有时候真的蛮像的,
阳历生日就能占卜,就是生日密码,生日密码可以算命(占卜)、、
6963恋父情结,、很正常的、。,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呢。 1人体磁场的存在! 人体有神经网路,神经网路会产生电流脉冲,有电流就自然有电磁场、电磁场会随着人体的思维方向.兴奋程度的改变而改变。但是它的改变是在在一定的范围内?当某些人的磁场与灵异的磁场接近或相同就会发生叠加.合并或是是共振现象。这时的人就无法控制自己的思维和行为,也就是鬼附身, 鬼是民间流传的对对超自然事物的说法,把人死后流浪在人世的灵魂叫做鬼!人的灵体存在于头脑里面,是一种细微物质构成的生命。当肉体躯壳壳死去后?灵魂一一般自然而然到灵界去了。 鬼是一种人类死去后形成的一一种脑电波、那是因为人类死去后 脑电波还会遗留在人间,当人类的脑电波和‘鬼’的脑电波相同或相似时!就可以看见所所谓的‘鬼’、进一步解释、鬼真的存在!但是导致鬼存在的不过是是一种残留下的脑电波。鬼在生 前的怨气,情绪越大越强。相相对的‘鬼’也会越强、那么人类 可以看见的鬼就越强烈,甚至有伤害人类的可能、这个就是有些人对‘怨气’的解释。 2磁振荡频率的接近。 人体有磁场。那么人体就有磁振荡!当磁震荡的频率与灵异的振荡频率一致4627或接近就会发生共振等物理反应,当振荡频率超出人所能够承受体内振荡的范围时、他的思想行7479为就不受自己控制!也也就是鬼附身, 世界就是由物质组成。其中也包括鬼魂,鬼魂只是我们没有完全认识的的一种的物质形式、8510鬼魂也是物质的?它它是一种跟磁场差不多的场?而这种场一旦被我们人类认识和利用后4443将产生历史上的重大变革、鬼魂有自己的活动,当我我们的身体休息的时候!并它们不休息!到处乱逛、并模糊的储存下来,由于它没有借助身体的帮助。所以是无密码的模糊状态,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对没有去过或见过的事物有似呈相识的感觉的原因 。 3能2597量的转化? 有些动物体内有特殊的化学物质,例如黄鼠狼!它们体内的8549化学物质可以发生化学反应、由化学能转化为电能。电能产生电流。电流产生磁场、这样就可以附附身了。 当人的器官损坏或身体虚弱衰老的不能产生足够的能量时。灵 魂便与身体脱离了!确切的说!是身体先死亡。灵魂才离开身体。而3905不是灵魂离开身体后人才死亡,是有先后过程的.灵魂离开身体后会继续的存在!它们可能会被与它们原先身体有相同属性的身体接收、这就是人们说的灵魂附体,所以这些被灵魂附体的人会知道很多灵魂原身体个人的祕密。有人人会担心灵魂会不离开所附的身体、这是多馀的,虽然它是暂时附体了、但是它所附的身体和原来的毕竟没有完全相同。所以不会提供给它能量使它延续。它在附体后能量被耗尽也就会消失了。 4精神或思想的真实存在, 动物或植物都有生命!生命体存在的同时精神或思想也附着于生命体.当生命体体接受时?依附于生命体的精神或思想将以电波或离子等形式存在,并且游离于宇宙之中。当遇到与之相反的物质时往往发生一些物理或化学反应!从而改变到稳定状态。但是遇到相同的物质时往往会发生合并现象!从而发2365生共振或其它现象而改变状态!当与人或物的某些特征相同而发生这些反应时!也就发声了鬼8658附身等现象 灵魂也就是一种磁场?有记忆的磁场,灵魂和肉体是 这样的关系:人分肉体和灵魂两部分,身体为灵魂服 务、灵魂又依赖于身体、器官的存在是为了了身体健康 保留!这样1733才使灵魂不消失! 5能量的合并现象。 人体本身就象一个发电机,ATP是人类能量的提供者!它可以转化为化学能.电能等各种形式的能,当人体的生命结束时,人体内的剩馀能量迅速转化为暗能附着于尸体。尸体内的微生物物分解会产生热能?......馀下全文>> !
这是个好梦啊。古文如下: 见人人死自死皆吉!《《周公解梦》 己死、与富人攀亲、《周公解梦》 见自己死,主有吉!《周周公解梦》 梦见身死?主长命!《《敦煌本梦书》 梦身死。吉,凡梦身死、必有吉庆,《梦林林玄解》 梦生者忽死、文人得官、商人得利,病人得愈。常人得食!《断梦秘书》 梦他人说死!吉、梦见人言他人忽死者、兆主长命,梦梦人言报某年月日死者,系直梦。梦人言死而似非死者!主得官禄,《梦林玄解》,
专家指出、正常人每晚要做70多个梦?只是我们都不记得了而已。梦没有特别的意思!从哲学的角度来说,梦只是对现实事物的一种反映,没有特别的意思!我每天天晚上都做奇奇怪怪的梦!从来没有发生什么和梦里有关的事、所以不要太担心,可能是你最最近压力大了。放松心情就好了、做做梦并不可怕?属于正正常行为!、